关于印发《“百歌颂中华”(深圳赛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广东省委宣传部、省直机关工委、省教育厅等部门主办的“永远跟党走 逐梦新时代——广东省第十四届‘百歌颂中华’歌咏活动”已全面铺开,为做好“百歌颂中华”(深圳赛区)歌咏活动,我们制定了《“百歌颂中华”(深圳赛区)工作方案》,现将工作方案和省有关通知下发给你们。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审核把关,推荐政治可靠、艺术水准高的合唱团和歌手(组合)参加;要做好宣传报道,加大新媒体力度,形成传播矩阵;要做好后勤、安全等服务工作,为合唱团和歌手参加歌咏活动提供保障。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遵照方案上的要求,积极配合,认真落实,确保“百歌颂中华”(深圳赛区)歌咏活动圆满、成功。

附件:
    1.“永远跟党走 逐梦新时代——广东省第十四届‘百歌颂中华’歌咏活动”(深圳赛区)工作方案
    2.关于举办“永远跟党走 逐梦新时代——广东省第十四届‘百歌颂中华’歌咏活动”的通知

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办公室
2021 年 4 月 6 日    

(联系人:任方伟,联系电话:88136072、15919869058)

附件 1

“永远跟党走 逐梦新时代
——广东省第十四届‘百歌颂中华’歌咏活动”
(深圳赛区)工作方案

    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主题之下,“永远跟党走 逐梦新时代——广东省第十四届‘百歌颂中华’歌咏活动”已在全省唱响,深圳选拔赛将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民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营造共庆百年华诞、共创历史伟业的浓厚氛围。为顺利推进各项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
协办单位:各区委宣传部(新区综合办)、各区文化广电旅
游体育局、市文化馆、市音协
承办单位: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
支持单位:深圳报业集团
执行单位: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娱乐中心

二、活动亮点
(一)紧扣活动主题“永远跟党走 逐梦新时代”,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用歌声展现深圳作为中国共产党执政光辉杰作的伟大发展历程。
(二)设立专家评审团,选拔推选参赛歌手、合唱团;设立优秀人物观摩团,优秀家庭观摩团,行业代表、市民代表观摩团,以及媒体观摩团,进一步扩大群众参与性。
(三)主题展演采用故事化的编排形式,通过歌声展现各行各业对建党百年的致敬和感恩之情。
(四)参赛作品涵盖不同阶段的代表歌曲,新老歌曲的结合,以及跨界歌曲的全新体验。
(五)由中国音乐届最顶尖水平的专家,以及从深圳走向全国的代表人物和深圳本土顶尖专家组成权威班底评审团。

三、主体活动

(一)新闻预热
1.通过新闻及短片等宣发内容,在媒体平台预热传播,为活动造势。
2.市委宣传部统筹协调,市委网信办、新闻处组织媒体进行专题报道,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广电集团安排专人、组织力量予以专题报道宣传。

(二)宣传片
1.制作深圳赛区宣传短片,在移动频道地铁、公交等终端连续循环播出。通过反复传播,形成影响,激发深圳市民对建党百年的致敬和感恩之情。
2.市委网信办、市委宣传部新闻处、深圳报业集团、深圳广电集团组织力量,加大宣传片投放力度。

(三)选拔推介
从全市挑选优秀歌手(独唱、重唱、小组唱、表演唱不限)、新锐歌手、校园歌手、成名歌手、优质合唱团等,要求如下:
1.各主、协办单位至少推介 1 支合唱团、2 名(组)歌手;
2.各系统、各单位推介合唱团、歌手,必须优中选优,专业能力突出,请各系统、各单位严格把关。
3.每个合唱团、每名歌手只能代表一家单位参赛。

(四)专家评审
组委会组织实施专家评审,采取专家评委集中观看视频、收听音频的方式进行,评选出参加展演活动的人选。

(五)主题展演
以入选歌手、合唱团为班底,举办 2 场主题展演活动,通过主题展演,同时决选出代表深圳参赛歌手、合唱团。邀请深圳劳模、优秀企业家、行业代表、群众代表、优秀家庭等观摩演唱,扩大比赛影响。展演将于“七一”前,在深圳电视平台和网络媒体播出。


四、报名要求

(一)合唱团要求
1.人数要求:每支合唱团演唱人数(含指挥和伴奏)不超过50 人,不少于 30 人。
2.资格要求:合唱团成员必须是在广东省内生活、工作、学习的人员,每名演唱人员只能代表一支合唱团参赛,每名指挥最多参加两支合唱团的比赛。
3.演唱要求:每支合唱团演唱 2 首歌曲,曲目时间合计不超过 12 分钟,队形和服装可以灵活多样,服装自备,鼓励自带伴舞。
4.伴奏要求:推荐使用钢琴、手风琴伴奏,也可采用其他伴奏形式,展演现场只提供钢琴。
5.报名要求:各组织单位必须认真做好参赛团队的参赛资格审查工作。


(二)歌手要求
演唱形式包括独唱、重唱、小组唱、表演唱。
1.人数要求:重唱人数不超过 4 人,小组唱、表演唱人数不超过 16 人(含伴奏、伴舞人员)。
2.资格要求:参赛者可以是专业歌手,也可以是非专业歌手,每名(组)参赛者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3.演唱要求:每个歌手(组合)演唱 2 首歌曲,服装、伴奏自备,每首歌曲演唱时间不超过 5 分钟,鼓励自带伴舞。

(三)曲目要求
参赛歌曲可在组委会提供的曲目中选择(详见附件),也可以自由选择中国歌曲,要求内容健康向上,切合活动主题,鼓励原创,鼓励演唱十八大以来新创作的作品。

五、工作安排

(一)推介
各单位推介报名截止时间为 4 月 10 日,报名时须提交以下内容:
1.报名表(详见附件)。
2.合唱团(请附合唱团成员名单)、歌手(组合)简介。
3.合唱团、歌手(组合)照片。
4.提供一段完整的视频及音频资料供专家评审(所提供视频、音频中的曲目必须与参加展演演唱曲目一致)。
5.推介阶段由各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6.相关资料请报送至活动执行单位深圳广电集团娱乐中心(联系人及电话:关欣月,15002095666、88310548;邮箱:2702968733@qq.com;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大厦 12楼娱乐中心)。

(二)评审
4 月 16 日前,由市委宣传部文艺处组织专家评审,最终确定展演名单。确认参加展演合唱团、歌手(组合),于 4 月 20 日前提供伴奏。


(三)展演
1.展演录制时间为 4 月 28 日-29 日,地点为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 1800 演播厅,展演前相关拍摄、彩排工作,按组委会要求进行,根据展演成绩,决定代表深圳赴省里参赛歌手(组合)、合唱团。
2.展演节目由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安排播出。
3.主协办单位各组织 30 名观众参加展演录制。
4.展演期间,各参赛队伍承担交通、服装费用(如参赛队伍邀请指挥、钢伴、指导老师等,费用自行承担),其他费用由组委会承担。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动员。“百歌颂中华”是全省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 100 周年的重要活动项目之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统筹,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及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吸引社会各界踊跃参与,营造浓厚氛围。

(二)创新方式,强化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属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科学、合理展开活动,对推选歌手、合唱团严格把关,保证活动质量,确保选送合唱队伍和歌手(组合)的数量和质量。

(三)严格把控,确保安全圆满。要严把安全关,全力落实疫情防控、治安管理、秩序维护、人员安全、交通安全、演出安全和消防安全等工作,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要严格审核,各级主管主办单位都要负起责任,对活动内容进行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