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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一带一路”税收征管能力促进联盟首期培训班在“一带一路”税务学院(扬州)举办,来自哈萨克斯坦、尼泊尔、塔吉克斯坦、乌克兰、中国香港等13个国家(地区)的近30名财税官员参加培训。
 
今年4月,由中国国家税务总局主办的第一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在浙江乌镇举行,宣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正式成立。合作机制由理事会、秘书处、“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一带一路”税收征管能力促进联盟以及专家咨询委员会构成。按照合作机制要求,“一带一路”税收征管能力促进联盟将分别在哈萨克斯坦、中国澳门以及北京、扬州利用和强化现有设施建立“一带一路”税务学院,向合作机制参与方提供税务知识培训,组织学术研究和交流,以增进“一带一路”国家(地区)之间的税收征管合作,共同加强税收征管能力建设。
 
此次“一带一路”税收征管能力促进联盟首期培训班将围绕“全球化背景下的税收争端及其解决措施”这一主题,就税务机关征管方式变化开展讨论,并研究BEPS(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项目关于争议解决的最新动向,探讨如何防范并及时解决跨境税务争议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培训拉开了“一带一路”国家(地区)主管税务当局共同提高税收征管能力和纳税服务水平的帷幕,“一带一路”国家(地区)将在合作机制的旗帜下携手共建现代化的税收征管体制,推动“一带一路”国家(地区)经济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