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专业技术人才资格认证项目背景

 中国专业技术人才教育管理中心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教育部《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有关文件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国人部发[2007]96号《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全面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推动各行业职业、专业技术培训与就业结合的优势,培养符合各级行政和企事业单位的需要,具备从事相关职业素质和能准确掌握和使用本行业知识的高素质人才。按照国内外惯例,“全国高技术人才专业资格认证考试”由中国专业技术人才教育管理中心和全国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资格考评委员会”直接管理,按照各行业领域岗位需求进行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考核、认定并最终完成定向输送工作。

 
按照《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要求,现就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继续教育是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和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接受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加强继续教育工作,对于建设高素质、创新型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作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全面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继续教育施教机构建设。实施继续教育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利用现有的办学条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的培训机构及其他各类教育培训机构是继续教育的主要基地,各类学术团体、专业协会、学会和社会力量办学单位是开展继续教育的重要力量。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把继续教育作为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为社会提供继续教育服务。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学术团体以提高继续教育的效益和质量为目的,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提倡有计划、有组织的委托办学,建立生产、科研、教学相结合的协作关系。研究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施教机构评估标准与管理办法,逐步建立行业标准和规范。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扶持一批培训质量高、社会效益好、市场前景广、信誉度高的施教机构,支持他们做大做强。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建设一批国家和省两级示范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带动施教机构整体质量提升。建立继续教育施教机构信用管理数据库,对参与实施继续教育的机构和人员建立信用档案,并作为政府有关培训项目支持的依据,定期向社会公开,营造良好的继续教育市场秩序。
  积极发挥专业技术人才教育培育的推广作用。充分发挥各级继续教育机构在培训服务、理论研究、参谋咨询、学术交流、国际合作和行业自律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继续教育事业的发展。鼓励和支持继续教育机构,发挥与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联系广泛、专业性强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继续教育活动
  积极开展继续教育国际培训与交流活动。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参与国际继续教育活动,联系沟通国(境)外继续教育机构、团体、协会,及时了解国际继续教育发展动态。采取送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法,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国际培训,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优先安排重点、关键岗位和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习。积极引进和推介国外先进优质的继续教育资源,推进我国继续教育事业的国际化进程。
宗旨:政府推动、市场实施,面向各行业培养输送高技术专业人才。 
    项目实施由中国专业技术人才教育管理中心引进国际权威的认证考核标准和知识体系,结合中国专业技术人才岗位需求,成立“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工程”进行该项目的运营实施工作                               
工作目标: 以“时代呼唤人才,人才推进事业”,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关心人才工作,研究人才工作,宣传人才工作,做好人才工作,以国家政策为导向,以集体智慧为依托,以人才需求为立足点,以分布全国的网络及合作单位为渠道,以多品种、多层次、多样化、系列化为手段,大力加强专业技术培训项目的开发、测评和推广,加快各行发展,实现技术发展的跨越,使现代人才的智力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