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宁德市将继续创建无传销县(市、区)

 记者12月22日从市工商局获悉,明年宁德市将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创建无传销县(市、区)活动,力争到2016年底全部完成创建目标任务。

按照省工商局关于转发工商总局、公安部、中央文明办、中央综治办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宁德市蕉城区、寿宁县、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古田县、柘荣县、福鼎市分别参与2014年和2015年创建活动。明年,屏南县、周宁县、福安市、霞浦县4地也将参与创建活动,并争取主城区及主要集镇所在地的创建社区(村)30%以上被认定为“无传销社区(村)”。

市工商局打击传销办公室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传销方式多样,其中以网络传销手段多见。他提醒广大市民,近期国内多地出现以“金融互助”为名,承诺高额收益,引诱公众投入资金的行为,这类涉嫌传销行为名目繁多、发展迅速,迷惑性、利诱性、隐藏性强,运作模式违背价值规律,资金运作难以长期维系,一旦资金链断裂,投资者将面临严重损失。希望广大市民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审慎投资,防止利益受损,对掌握的违法犯罪线索,可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同时,各县(市、区)工商局将继续积极协调各地方综治委、文明办、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制定打击传销工作方案,完善组织机构,明确目标责任和评估机制,实现创建单位辖区内禁止传销知识普及化、查禁传销工作制度化和无传销组织、无传销人员、无传销活动的目标。通过三年的努力,达到群众“拒绝传销、打击传销”意识明显增强,辖区内无成规模、经常性的传销活动,没有因传销引发的重大治安事故和刑事案件,同时建立比较规范和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的目的。(记者 郑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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